經老師推介張愛玲的一篇很短的散文-< 愛 >,這是張愛玲對愛的定義:
有個村莊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,生得美,有許多人來做媒,但都沒有說成。那年她不過十五六歲罷,是春天的晚上,她立在後門口,手扶著桃樹。她記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。對門住的年輕人同她見過面,可是從來沒有打過招呼的,他走了過來,離得不遠,站定了,輕輕地說了一聲:「噢,你也在這裏嗎?」她沒有說什麼,他也沒有再說什麼,站了一會,各自走開了。
就這樣就完了。
後來這女子被親眷拐子賣到他鄉外縣去作妾,又幾次三番地被轉賣,經過無數的驚險的風波,老了的時候她還記得從前那一回事,常常說起,在那春天的晚上,在後門口的桃樹下,那年輕人。
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,於千萬年之中,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,沒有早一步,也沒有晚一步,剛巧趕上了,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,唯有輕輕地問一聲:「噢,你也在這裏嗎?」
果然有點深奧...似懂非懂。
人生恆有意料不到的遭遇,事與願違的荒謬程度有時真令人錯愕驚惶 。
生命真有「回不去」的忽忽悵惘,你還不珍惜身邊沒早一步,也沒晚一步,剛好趕上而與你今生相遇的人嗎?
賞析選錄自<遇見散文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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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好朋友為他和女主角安排了一段"偶遇",之後,他們相愛了。
後來男主角卻發現這是一埸安排好的戲碼,並不是他期待的"偶遇"。
他內心掙扎萬分,理性原則告訴他,這,不是他想要的;他接受不了爾後孩子問他跟媽媽是怎樣認識的時候,答案會是:"虛偽的安排"。
所以,他決定,向女主角提出分手。
這是多可笑的原則,著重於起點,憧憬著一個完美的愛情故事,卻忽略了過程的重要。
他心裡還是愛著她,她亦如是。
直到男主角的媽媽毅然與結婚35年的父親離婚,一段模範的愛情故事結束,他愕然在幻想曲的旋律中驚醒,發現一切都不如他所想的,那麼美妙。
很喜歡他媽媽說的:
「我們把故事美化了。」
「不管相遇多美好,接下來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。」
慶幸的是,男女主角的心裡仍舊深愛著對方,方能再續良緣。
但這,也只是一段美麗的前奏而已…
有人相信命中注定的偶然,有人創造機會去巧遇
The Perfect Date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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